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资金人才奖励

来源: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广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制造业或信息化领域,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申报单位为我市创新型企业,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自主品牌,具有良好的创新管理和文化,企业的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等创新在同行业居于先进地位,在市场竞争具有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 4、申报人为截至上年度年底在申报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且在广州市依法纳税满12个月的核心人才,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申报人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6、申报人在单位担任管理、研发、生产、财务、销售等岗位的高级职务,且对企业的创新发展、效益提升能够发挥重大作用的核心人才,主要包括: (1)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及其他副职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企业总工程师、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的高级技术研发人才; (3)企业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企业高级技术师、技能大师、以及其他在生产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的高技能人才。
扶持标准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其上年度对广州市发展的贡献给予不少于5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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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资金人才奖励专题的通知(穗工信函〔2017〕174号)

http://www.gz.gov.cn/gzgov/gsgg/201702/590bad2f21634007a769a9904870fff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