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贸易
申报条件
创新领军人才是指具有良好科研背景和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担任应用研究和技术、产品研发重要职位的高端创新人才。申报单位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软硬件条件和充足的研发费用投入,能为入选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申报人是已在或拟在我市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中工作的创新人才。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申报单位工作不超过 3 年(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时间在 2016 年 7 月 15 日后),或承诺入选后 6 个月内加入申报单位;入选创新领军人才后与该单位签订 3 年以上聘用合同,现(拟)任申报单位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二)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9 个月。
(三)具有良好的知识和专业背景,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发明专利,或曾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
申报材料
(一)《2018 年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申报书在线填写,导出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除护照外需同时提供正规翻译机构盖章的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 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2. 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3. 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 ( 合 同 需 明 确 每 年 在 申 报 单 位 累 计 工 作 时 间 ) 及申报人缴交社保情况;
4. 申报人现任职务证明材料(未正式到岗者除外);
5. 国内外主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缴税证明、工作合同等;
6. 近五年来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等,部分资料页数较多时,可摘取证明材料中的首页、关键页、具有申报人名字信息页及有效盖章页;
7. 近五年来主持(承担)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8. 本人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证书;
9. 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对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了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需出具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授权委托书,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调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对尚未签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报材料提交格式:电子扫描件数据光盘(一式一份);申报材料内容: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中,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应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导出,合并成一份完整的 PDF 格式材料,编写页码和目录。
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上传材料可以 gif、jpg、pdf、doc 等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