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

来源: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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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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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一、评定工作的政策和依据 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工作依据《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第二次修订)》(穗金融规〔2019〕3号)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并对照《2020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目录及评定标准》(穗金融〔2020〕26号,见附件2)相关标准,按“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和“金融柔性引进人才”四类人才评定。 二、评定的范围 “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支持项目”重点支持四类人才,包括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和金融柔性引进人才。 (一)金融领军人才:符合广州金融领军人才申报标准,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在国内外金融业实务界、理论界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拥有行业领军地位,对行业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的人才。 (二)金融高级管理人才:担任驻穗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其管理的机构或组织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对广州重大项目建设、绿色金融、普惠金融、金融文化、公益事业等有较大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成效的人才;以及在驻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从事金融研究工作并担任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研究成果对广州经济金融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人才。 (三)金融高级专业人才:从事行业研究、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保险精算、国际金融、金融要素交易市场、知识产权融资、航运金融等广州金融市场亟需的业务人才。 以上三类人才包含现有的和引进的人才。 1.在本办法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在驻穗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金融监管部门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现在我市工作,并与所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报现有的人才。在本办法申报有效日期截止前两年内,从外地引进我市工作,并与所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组织、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报引进的人才。上述人才可根据《目录及评定标准》申报各类金融人才。 2.在驻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从事金融研究工作、在驻穗新闻媒体机构从事金融宣传工作、上市公司担任董秘并满足上述工作年限及合同要求,可根据《目录及评定标准》分别申报现有的或引进的行业研究人才、文化金融人才、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发展人才。 (四)金融柔性引进人才:拥有博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拥有硕士学位并且在国外知名金融机构连续工作15年及以上,与广州金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能协助广州的金融机构开展战略研究、经营管理、风险控制、产品研发、资产管理、金融科技、国际业务等工作。
扶持标准
评定为“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
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式。 今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地址:https://gz_ftr.gzfintech.com (二)申报材料与要求。 网上申报由用人单位进行填写并代为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申报表》、《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公章并彩扫上传)。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2)身份证、护照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劳动合同或聘书、聘用协议;(4)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5)可以证明申报人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行业影响、经营能力、行业业绩、任职履历、职称学历或专业认证的证明材料;(6)用人单位为非公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7)申报人银行账号、开户行、户名等相关信息;(8)其他需要提交的补充材料。 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候选名单公示后,进入候选名单的申报人须提交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版材料,不得进行删改。未进入候选名单的申报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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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

http://jrjgj.gz.gov.cn/tzgg/content/post_6835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