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入中高端人才

来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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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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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公共服务,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外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广州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要成立3年以上,目前运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单位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必须设置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 3.相应人才应在申报单位从事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一年以上(不含在申报单位广州以外的分支机构工作时间),申报之日前在职,连续购买社保12个月以上,且购买社保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扶持标准
后补助项目。项目总经费共296万元,根据符合条件申报人数确定立项数量。按照不超过4万元/人的标准奖励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获得人才经费后,应将所获经费的50%奖励给人才个人。
申报材料
(1)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中高端人才项目)。 (2)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本项目各类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申报项目中各类人才的劳动合同等入职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清单。 (7)申报单位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须提供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8)证明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年度审计报告,或相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收入支出表等。 (9)申报单位自认为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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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二次征集广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央专项资金2019-2020年公开征集项目的通知

http://scjg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6543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