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企业人才国(境)外培训,是指我市企业选派管理和技术人员赴境外采取听课、研修或实习等多种形式,学习先进生产技术、科学管理经验(不含学历教育、攻读学位教育)。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重点产业领域企业,需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培训天数(含出入境时间)在10天及以上,培训活动已执行完毕(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8日期间)。
(三)培训人员为在申报单位担任中层或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骨干专业技术人员,与申报单位有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存续期,年龄不满50周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四)培训内容符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能够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培养高端和急需紧缺人才。鼓励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员、高新技术企业人员学习七大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海洋经济)有关技术和管理知识。
(五)培训行程紧密围绕培训主题。与培训主题密切相关的课堂授课不低于整体日程安排的三分之一。地点安排在1个国家(地区),禁止安排赴国外著名旅游城市。
(六)培训渠道(境外合作方)鼓励选择国(境)外著名高校、世界500强企业等优质培训资源。
申报材料
(一)?2019年广州市企业人才国(境)外培训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申报单位与培训渠道的培训协议(含培训内容、培训名单)(有申报单位公章、境外合作方签章);
(四)培训日程安排(以半天为单位,列明培训地址、培训内容,授课人姓名、电话、邮箱)(有申报单位公章、境外合作方签章);
(五)培训项目的经费使用公函;
(六)培训人员的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七)培训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语言能力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八)培训人员的现任职务证明、工作成果及主要荣誉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九)培训人员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十)培训人员国际证件、出入境记录材料的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十一)培训日程中课堂授课环节的培训照片。要求含培训人员和授课人的清晰影像;照片原始信息齐全,每张以“培训日期+培训地点”格式命名、排序,刻录光盘报送。
(十二)培训人员签名的项目成果纸质总结材料。要求不少于 3000 字,包括但不限于:(1)学习心得;(2)国(境)外优秀案例或成功经验;(3)我市可供借鉴或应用的方面;(4)今后工作方向或专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