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项目

来源: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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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评定的范围 医学领军人才:在市属、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含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下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及本部(本部仅限从事医学研究工作岗位,下同),引进、培养5名医学领军人才。其中引进的医学领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聘用劳动合同。 医学重点人才、医学骨干人才:从现有市属、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及本部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培养。在单位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参与选拔。今年计划选拔医学重点人才30名、医学骨干人才20名。
扶持标准
2020年度评选的高层次卫生人才管理周期为2021年至2025年,2020年底到期的高层次卫生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报。现管理周期内的医学重点人才可以申报医学领军人才,医学骨干人才可申报医学领军人才或医学重点人才,申报成功后,按新的管理周期和人才种类实施管理。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与要求 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及本部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填写《广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相关申报材料均为复印件,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相关申报材料:(1)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2)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劳动合同或聘书、聘用协议;(4)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评定标准相关条款的有关材料,其中SCI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广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申请书》请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 相关申报材料所证明事项统计时间段为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申报课题、科研项目等批准立项在2015年1月1日之前,项目结题在2015年1月1日之后的可列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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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项目评定工作的通知

http://www.gz.gov.cn/xw/tzgg/content/post_6908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