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科技合作计划-引进国(境)外研发机构专题

来源: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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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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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科技中介,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科技交流合作、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引智引技引才等职能的企业。 (二)应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可行的工作计划等。
扶持标准
按照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支持不超过 10 项,每项目市财政支持 80 万元,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补助经费。
申报材料
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一份。附件材料包括: (一)申报单位应提供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由我委统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调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若有国内合作单位,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国内合作协议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中模板签订 (四)应提供与拟引进的国(境)外科研机构就引进其落户广州开展相关工作的佐证材料。 (五)其他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与水平的文件、资料等,复印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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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求对《广州市2019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意见的通知

http://www.gzsi.gov.cn/gzsi/xxgk_zwdt_tztg_wjgg/201806/48da9795263c40fe8617d9c401d85c2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