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社会中介参与招商活动补贴

来源: 广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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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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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产业园,现代服务业
申报条件
对与广州市商务局签订招商合作协议的中介机构,为吸引国内外企业来穗投资,在2019年组织的推介会、研讨会、行业峰会、产业交流会等招商相关活动。招商相关活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推介会、研讨会、行业峰会、产业交流会等活动由签订招商合作协议的社会中介机构在2019年主办(产品营销会以及年会、季会、月会等内部会议除外)。 (2)申请补贴的招商活动内容至少包括两个与招商相关议题(专题推介营商环境、专题推介产业、招商洽谈、项目签约等)。 (3)活动举办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 (4)参加活动嘉宾在50人及以上(其中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占80%以上),参加活动市外企业(注册地在广州市以外)在20家及以上。
扶持标准
1、对招商合作中介机构主办的招商相关活动,给予不超过活动支出30%的补贴,单项活动补贴不超过20万元,单个中介机构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2、活动支出内容包括场地租赁费、场地布置费、设备租赁费、车辆租赁费、资料印刷费、市外嘉宾酒店住宿费、市外嘉宾交通费,不包括劳务服务、礼品餐饮等其他费用以及员工工资、固定办公场地租金等日常事务性开支。 3、同一活动有多个主办申报单位的,需协商确定由一个牵头申报单位申请活动补贴。
申报材料
(1)2021年度广州市招商活动补贴申请表(附5) (2)2021年度中介机构招商活动补贴申请汇总表(附6); (3)有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活动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模板见附7) (4)同一活动由多个主办申报单位,各主办申报单位协商委托其中一个主办申报单位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申请活动补贴,需提交委托证明材料。 (5)申请补贴招商活动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或活动邀请函、活动策划方案、人员签到表(包含姓名、职务、国籍、公司全称)、活动报告(包含活动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决策层人员参加活动情况、市外申报单位参会情况、招商活动成效等)、现场照片、媒体报道或互联网公开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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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2022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事项申报工作指引

http://www.haizhu.gov.cn/gzhztz/gkmlpt/content/7/7306/post_7306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