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业-会展企业落户扶持

来源: 广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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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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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对新落户我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会展企业,其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
扶持标准
按该企业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已获得我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促进企业加快落户等政策奖励补贴的会展企业原则上不适用此扶持措施。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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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http://sw.gz.gov.cn/xxgk/tzgg/tz/content/post_72706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