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业-大型展览稳定发展扶持

来源: 广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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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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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在我市举办、展览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含)以上,处于非培育期的展览,每届给予奖励。
扶持标准
面积5万(含)至10万平方米的,奖励20万元;面积10万(含)至20万平方米的,奖励40万元;面积20万(含)至30万平方米的,奖励60万元;面积30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奖励8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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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

http://sw.gz.gov.cn/xxgk/tzgg/tz/content/post_72706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