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第四层次人才(创新平台)

来源: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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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
申报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省部级工程实验室主任,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 (3)以受聘方式引进我市工作,年龄60周岁以下,在我省院士专家示范工作站、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以上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研平台所在企业,或在省级以上高科技企业、省级以上装备行业众创空间、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省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省龙头企业、市纳税前50强企业、总部注册地在我市的国内外上市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已任职满1年且剩余合同期不低于3年的核心科技研发人员,用人单位连续三年支付年薪水平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应倍数以上的(工作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按6倍或以上标准确定,除企业以外的按4倍或以上标准确定
扶持标准
确认为近三年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其中,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各50%,分3年发放,认定后当年发放40%,第二、第三年分别发放30%。
申报材料
1.申报。个人申报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报,或前往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窗口现场申报。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2.审核与确认。申报结束后,由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地区申报对象材料初审工作,初步认定所属人才层次,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并提交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复核;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中直、省直单位驻泉机构或市属单位的,直接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确认其所属层次,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3.核准及公示。经市人社局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和泉州人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发证。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市人社局负责为其发放“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5.入库。经认定的人选,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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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

http://www.qzgccrc.com/content/2017-04/12/content_56151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