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第三层次人才

来源: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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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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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中国陶瓷艺术大师、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大师、中国木雕艺术大师、中国石雕艺术大师、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国家技能大师、全国科技兴村杰出带头人、全国优秀建造师、文化部优秀专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及其他相应省级人才工程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含副省级市)级以上优秀专家、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文化名家、技能大师、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入选者、省优秀人才(省杰出科技人才、软件杰出人才、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优秀青年法学人才、优秀医院管理者、先进医院管理者、优秀护士)、在闽优秀台湾人才、省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省工艺美术大师、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海西创业英才、泉州杰出人才奖提名奖获得者。 2.近10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二等奖以上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大奖,或获得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政府奖项一等奖。 2)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的产品设计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至尊金奖获奖作品的第一设计师。 3)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4)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5)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第二、三完成人,国际发明展览会银奖第一完成人。 6)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团队组前3名的获奖项目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7)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二、三位完成人。 8)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 9)荣获全国工程建设“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银质奖”的项目经理。 10)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省级专利金奖或特等奖、一等奖、泉州市重大发明专利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设计人)。 11)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 12)长江韬奋奖、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 13)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14)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获得者。 15)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广播播音员主持人奖、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奖)。 16)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5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前3名。 17)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曹禺剧本奖等)、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金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新闻奖、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文化部创新奖、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 18)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 19)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 20)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 21)建筑行业国家级工法的编写第一完成人。 22)中国侨界突出贡献奖。 23)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的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24)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25)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位完成人。 26)省杰出人民教师。 27)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大奖前2位完成人。 28)省“友谊奖”获得者。 29)省优秀企业家。 30)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一等奖、贡献奖和合作奖第一完成人。 31)中国科协全国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团队前三人。 3.近10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担任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前100名大学的副教授(终身制)及其它同级别的终身教职人员(如研究员、副研究员)。 4.近5年,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负责人。 2)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3)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评委会评委,或担任过国家级重大艺术比赛或艺术节评委会主任。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课题)第一副组长、分课题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5)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7)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863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8)“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联合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含子项目),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10)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11)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前2位副主任、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成果文库)项目前2位完成人。 1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14)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5)“闽江学者”等省级特聘教授。 16)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 17)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 18)省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医学重点专科(学科)的科室负责人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19)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竞争力、形成有独创性领先性的商业模式,年销售额(营业额)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不含房地产行业)董事长(总裁)、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首席技术专家(首席技术官)。 5.具有下述岗位经历3年以上者: 在国际成熟自由港、自贸试验区或国际知名开发区管理机构担任中层正职或相当管理岗位。 6.具有下述岗位经历2年以上者: 1)在海外大型医院(医学中心)、知名大学附属医院、国内知名大学附属三级甲等医院,地市级以上城市三级甲等医院和卫生机构担任临床医技科室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与之级别相当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负责人。 2)担任过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成分股、日经225指数成分股、伦敦《金融时报》30指数成分股、香港恒生指数成分股,以及A股、H股等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或技术总监(职务性质及任职时间以上市公司年报公布数据为准)。 3)管理规模排名前30名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总监、风控总监或相当职级的高级职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管理规模100亿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总经理、合伙人。 7.具有下述岗位经历1年以上者: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企业总部高级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主要负责人。 8.福建省精准引才目标库人选。 9.在福建省外获得符合中组部、人社部等五个部门《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7号)规定可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的。 10.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2、3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11.近5年,经国家、福建省确认由泉州市输送并代表国家参赛,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个人项目第1至3名的现役运动员。 12.受聘于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本标准(一、二层次)认定人选创办企业、我市重点产业企业,用人单位连续三年支付年薪达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或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技术研发人员。 13.以受聘方式引进我市工作,能够填补我市医疗诊疗技术空白的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4.我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1)集成电路: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高级会员、国际计算机学会资深会员、国际工程技术学会高级会员;在全球前25大半导体公司担任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5年以上者;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全球前10大公司担任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7年以上者;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领域大陆或台湾前5大公司担任一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7年以上者;在全球前5大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软件公司担任二级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职务以上累计7年以上者。 2)装备制造:毕业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大学工学博士,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身份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来泉后从事装备制造相关工作且被用人单位聘任高级职称岗位;担任过装备制造相关领域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50强和中国装备制造业100强企业部门高级经理或相当职务并以技术负责身份完成1500万以上级别项目。 3)石油化工: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 15.其他由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根据人才对本单位贡献情况提出,与本层次其他人才标准相当的人才。
扶持标准
确认为近三年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其中,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各50%,分3年发放,认定后当年发放40%,第二、第三年分别发放30%。
申报材料
1.申报。个人申报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报,或前往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窗口现场申报。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2.审核与确认。申报结束后,由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地区申报对象材料初审工作,初步认定所属人才层次,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并提交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复核;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中直、省直单位驻泉机构或市属单位的,直接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确认其所属层次,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3.核准及公示。经市人社局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和泉州人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发证。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市人社局负责为其发放“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5.入库。经认定的人选,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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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

http://www.qzgccrc.com/content/2017-04/12/content_56151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