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项目

来源: 泉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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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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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依法在泉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注册地、开户行(结算地)均在泉州地区;单位财务核算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企业或法人代表无涉黑涉恶行为、失信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申报项目必须在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发生. ①入驻世界前100强或中国互联网前50强的电商企业; ②入驻企业需于2022年在泉州地区注册设立全国性/区域总部(独立核算); ③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
扶持标准
对国际排名100强或国内排名50强电子商务企业在泉州注册设立全国性/区域总部(独立核算),经营满1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一)基本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申请资金的主要依据等; 2.申报单位2022年度完税(免税)证明。 (二)专项材料 ①2022年引进电商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 ②设立下属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③企业董事会等管理机构关于设立总部的决议文件; ④权威机构授予的龙头企业荣誉证书或证明文件; ⑤实际到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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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qzbofcom.quanzhou.gov.cn/zwgk/tzgg/202204/t20220422_27199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