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上市)

来源: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近5年内担任过上市公司公布的高管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及相当技术岗位1年以上,但未确认为A、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扶持标准
1、从境外引进的人才,落地后给予50万元奖励; 2、从境内引进的人才,落地后给予25万元奖励; 3、享受100万元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或每月2000元租房补贴(共发放三年)。 4、经认定的企业各类高层次人才,其年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按其上一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奖励期5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rsj/fzrs/rsyw/gccrc/201807/t20180706_25226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