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

来源: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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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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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近年来我市企业(含非公企业)工作的引进人才; 2.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全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特殊原因不在我市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技术骨干; 2.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 3.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4.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并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才; 5.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并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技术人才; 6.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双一流”高校和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各县(市)区、开发区认定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或特殊专长的紧缺人才。
扶持标准
符合条件并通过申报审核认定后,申报人持续在申报企业工作,3年内可按以下标准享受生活补助: (一)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1、2、3、4项条件之一的,每月可享受3000元生活补助; (二)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之5、6、7项条件之一的,每月可享受2000元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市和县(市)区、开发区各承担50%,每年发放一次;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助由市政府全部承担。
申报材料
(一)《合肥市企业引进产业紧缺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完税证明; (三)引进人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能够证明其技术水平的证件; (四)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合同; (五)引进人才缴纳社保证明及个人所得税证明; (六)其它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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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国内外顶尖人才引领计划资助支持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http://fd.ahxf.gov.cn/content/detail/5a782432a7ad98bced74ba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