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雁计划”人才资助

来源: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3.应为合肥市辖区内“双一流”重点高校、重点学科和合肥学院等省属重点高校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4.已取得QS世界大学排名100强国外大学或与在肥高校签订中外合作办学协议的外方教育机构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5.身心健康。 (二)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和社会组织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合肥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高级人才(E类)及以上人才,赴国(境)外留学深造的时间至少为1年以上,且留学深造完成后须在合肥全职工作3年以上; 3.在市属单位(或联合创办的协同创新平台)工作,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身心健康; 5.学员应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并取得中、高级别的BFT合格证。 其中:申请资助的高校毕业生应为中国国籍、以接受学历教育为目的,不得以博士后、访问学者等项目申请本资助;申请资助的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和社会组织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扶持标准
全市每年资助30名左右,每人最高3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赴国(境)外留学深造培养资助计划申请表A》; 2.学校推荐意见书;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学习计划(外文); 5.国外导师简历; 6.成绩单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和社会组织人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赴国(境)外留学深造培养资助计划申请表B》; 2.单位推荐意见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曾在国外有过半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参与相关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7.获得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 8.国外培训机构邀请函或同意接收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以下情况可以采用替代材料: 高校毕业生在提交申请时尚未获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由所在高校出具预毕业证明; 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和社会组织人才外语水平无BFT证明的,可提供近三年内获得的社会公认的外国语言能力测试证书,或在相关国家(地区)半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或在相关国家(地区)长期学习经历证明。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修订《合肥市“鸿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hfsrsj.hefei.gov.cn/5260/5549/zcwj/rsrc/201905/t20190522_2795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