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

来源: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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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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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范围:在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学科内,为合肥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其中,带头人一般须从后备人选中选拔产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列入选拔对象。 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领军示范作用;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除外)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取得的科技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或已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获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相当层次奖励项目),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或相当层次奖励项目)各1项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二)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承担省级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科研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或相当层次奖励项目),或2项及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或相当层次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最高奖的主要完成人。 (三)在承担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成果转化、推广应用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相当层次奖励项目),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或相当层次奖励项目)各1项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四)在教育教学、临床医疗、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训练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国内、省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理论研究能力,并获得2项以上市(厅)级重要奖励或称号。 (五)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具有精湛的技术技能,拥有发明专利并转化应用,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成果奖项且为主要完成人;在国际、全国(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胜以上名次,或者获得全省(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主持编写行业技术标准、企业先进操作工法、岗位疑难问题诊排等规程资料,并广泛应用于生产经营和职工培训;承担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任务,在参与技术研发、技术改造等技术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年均培养高级工、技师20人次以上。 后备人选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取得的创新性科技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相当层次奖励项目),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或相当层次奖励项目)各1项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二)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承担省级社科基金项目,科研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或相当层次奖励项目),或市(厅)级社会科学成果一、二等奖(或相当层次奖励项目)各1项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三)在承担省、市重点工程、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等项目中,获得发明专利,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相当层次奖励项目),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或相当层次奖励项目)各1项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四)在教育教学、临床医疗、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训练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后备培养潜力,并获得市(厅)级以上重要奖励或称号。 (五)在企业、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技术革新、技艺传承方面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领衔承担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任务,年均主持完成技改项目不少于2项,或者组织培训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30人次以上;近五年内,获得全市(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全省(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或者获得全国(行业)、国际技能竞赛中优胜名次以上;开展技艺传承工作,近三年内所带徒弟在全国(行业)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八名、在全省(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五名、在全市(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者获得市级以上技能大奖、省级以上技术能手。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应突出业绩能力、成果应用和转化等,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成果应用和转化的成效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对长期在科研、生产一线从事技术工作的人才,同等条件优先选拔推荐。
扶持标准
申请对象为合肥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市每年择优资助15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科研活动项目,每个项目资助5-10万元(同一申请人申报项目不累计;已获得过合肥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的,不再受理申请)。
申报材料
1.《合肥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 2.申请资助的科研项目任务(立项)书(复印件); 3.合肥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excel电子版)(附件2)。 以上材料1-2项按次序胶印成册(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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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科研活动项目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因政府机构改革,该链接可能已失效,请留意最新动态。)

http://hfsrsj.hefei.gov.cn/zxzx/5275/201907/t20190717_2838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