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奖励

来源: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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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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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1)本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引进的科技人才为2016年1月1日后新引进,年薪在扣除各级财政资金补贴后达50万元(税前)以上,并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符合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印发的《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实施细则》规定。 (3)年薪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扶持标准
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万元以上,并在我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市、县(含市、区)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其中,奖励资金由省财政承担30%。
申报材料
(1)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审验盖章)。 (3)引进科技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格、资质证书(证明)、主持过的重大项目任务书、科技奖励证书、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需税务局税收完税证明)、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原单位离职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审验盖章)。 (4)企业与引进科技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年薪发放证明材料(单位工资表、银行交易流水明细表)等(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审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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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2017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ahcy.gov.cn/zhengce/policydetail/dad09314db6a4e168783899bb23692b3?marktype=she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