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奖励

来源: 合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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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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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达到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新引进总部企业。 2.新迁入并在一年内报安徽证监局辅导的拟上市企业。 3.省外A股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至我市的。 4.我市科技型上市企业职工持股以“一事一议”方式。
扶持标准
1.对达到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新引进总部企业,参照对我市贡献给予连续3年每年500万元—5000万元等不同等次奖励。 2.对新迁入并在一年内报安徽证监局辅导的拟上市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3.对省外A股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至我市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并参照其管理团队以及因股权变更形成的对我市贡献给予奖励。 4.对我市科技型上市企业职工持股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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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http://tyj.hefei.gov.cn/zcfg/zcwj/14749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