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研院所及企业领域)

来源: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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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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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申报人应当为省内科研院所、各类企业中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主持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方向属于吉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的科技人才。须与省内科研院所或企业签订全职工作合同且实际工作2年以上,年龄应不超过55岁,入选后能够在省内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 2.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完成人)或二等奖获得者(前两名完成人)。 3. 国家级科技项目(课题)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4. 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课题)组负责人。 5. 国家“双一流”学科或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带头人。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⑴申报书:需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部门(单位)公章。 ⑵附件材料: ①所在单位出具的品德证明。申报人(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全职工作合同; ②相关方向代表性的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首页(不超过3篇); ③科研奖励证书(不超过2项); ④承担的科研项目(不超过2项,提供反映项目(课题)名称、来源、经费和本人角色的任务书或合同的关键页) ⑤国际科研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 ⑥成果开发、转化和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⑦海归人才回国工作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工作协议) ⑧电子版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按“姓名(单位)。JPG”规则命名,分辨率413*626以上,文件大小2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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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研院所及企业领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产业项目研发领军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012/t20201221_78317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