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补贴

来源: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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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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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人才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具备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2.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应为国内外顶尖型人才、国家级领军型人才(相当于我省B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3.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每年在用人主体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团队成员在用人主体单位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20天,并能够完成用人主体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或工作任务,有明显的工作成效。 4.人才或团队须与用人主体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以上的工作协议、方案或聘用合同(申报补贴时尚在合作期内),并就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合作目标、合作期限等签订了具体的聘用协议书。 5.用人主体单位要有具体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指导培养学术技术骨干或博士、硕士研究生)、重大课题或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并有每年不少于500万元的经费投入(人文社科类可适当降低)和其他相应的科研条件。 6.用人主体单位需实际支付人才个人年薪酬不少于30万元,或实际支付团队成员薪酬合计100万元(含)以上(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7.用人主体单位与人才及团队合作以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吸纳或促进就业成效明显,营业收入或纳税额度年度增长率在20%以上的。 (二)申报范围 2021年以下范围内柔性引进的人才及团队予以重点补贴。 1.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中有重大的发明、发现和创新性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对本专业、领域或行业突破性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人才及团队。 2.拥有在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的核心技术,并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可进行产业化生产,且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的人才及团队。 3.在工程技术研发应用中取得重要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解决了重大攻关项目和重点工程实施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为我省产业升级改造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及团队。 4.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个人或带领团队做出突出贡献,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移及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人才及团队。 5.在现代管理和体制改革中开拓创新,成功带领所在企业实现新的突破和发展,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为推动产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的人才及团队。 6.其他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在我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及团队。
扶持标准
补贴对象为吉林省内用人主体单位,2021年拟补贴柔性引才的用人主体单位5-10个,每个补贴50-200万元。用人主体单位柔性引进的顶尖型人才、领军型人才及团队组建创新平台,对其在场地、设备、研发、薪酬奖励等方面的投入,给予资金补贴。
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1份,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理由、推荐程序以及组织过程等情况; 2.申报书1份,具体要求及内容见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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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1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hrss.jl.gov.cn/gg/202109/t20210908_82109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