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引进来渝的创业人才)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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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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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
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在近3年来渝或近期拟来渝工作,在海外取得博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且符合创业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放宽到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生于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后每年在市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 2、引进来渝的创业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为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有权实施产业化且具有较好的开发潜力; 2.有海外创业的成功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2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 4.已创办企业1年以上,5年以下,且其产品正处于中试阶段(产品已规模上市或尚未形成产品的除外)。
申报材料
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及出资额占比的证明材料;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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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第九批重庆市“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j.cq.gov.cn/View.aspx?id=25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