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开发资金资助-首席技师工作室评选

来源: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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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现代服务业
申报条件
(一)首席技师的条件 首席技师原则上应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吉林省千名首席技师或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国家级一类竞赛前10名或国家级二类竞赛前5名、省级一类竞赛前3名;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 4.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首席技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公共实训基地建立工作室,基地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首席技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扶持标准
(一)经批准建设的工作室优先推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对经批准建设的工作室给予每个20万元资金支持。 (三)资金按照《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及《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管理工作。
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各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需提交联合行文的推荐报告一份,省属技工院校、中省直国有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一份。推荐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和公示情况(专家评审意见书和公示截图要作为附件附后),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汇总表。各推荐单位填报《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并加盖相应公章。汇总表应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三)申报材料册。需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册一份(须标注目录),由推荐单位负责材料的真实性审核,确保复印件材料与原件材料的一致性,并加盖骑缝章确认。材料册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报告。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项目报告,主要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首席技师简介、项目单位简介、工作室计划目标、资金用途、预期效果以及近3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和使用情况等。 2.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的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表。 3.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的复印件。 4.首席技师材料。身份证、省首席技师荣誉证书或国家级一类竞赛前1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5名、省级一类竞赛前3名、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省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国家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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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1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hrss.jl.gov.cn/gg/202109/t20210908_82109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