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

来源: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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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员(项目主持人)基本条件(满足之一即可) (一)在我国认可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习满一年,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新近回国人员; (二)在国内已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满一年的新近回国人员。新近回国指2018年9月1日后回国工作。 二、申报要求 资助分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两类。 (一)优秀类项目主要资助留学人员: 1.拥有经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将在我省企业(或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的; 2.研究项目属于我省重点支柱产业、优先发展领域和行业,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扶持的; 3.研究项目属于国内外领先水平,需要加快开发的; 4.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二)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留学人员: 1.主持的具有较好市场应用开发前景或潜力的科研项目; 2.拥有的具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将在我省进行转化或应用的; 3.在我省兴(领)办科技型企业或以我省企事业单位为依托,开展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的; 4.在我省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
扶持标准
(一)资金支持。优秀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启动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二)政策支持。受资助者将优先享受国家级留学人才项目选拔推荐、省级国情研修、专家休假疗养和健康体检等服务。优秀项目受资助者将享受“吉健卡”服务。
申报材料
1.申报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程序、推荐理由、推荐数额及理由、同行专家推荐情况、推荐排序,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的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开户行联行号等信息(加盖公章纸质版本并附扫描件); 2.《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一式1份,《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申请情况一览表》1份(以上两表加盖公章纸质版本并附电子文档及扫描件); 3.材料册1份。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参加工作证明、项目或成果立项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编排目录,装订成册,每份不得超过30页,并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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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1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hrss.jl.gov.cn/gg/202109/t20210908_82109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