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来源: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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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汽车制造业,大数据,化工产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其他,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采矿业,产业园
申报条件
项目应为毕业5年内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需在满足基本条件(具体指标解释见附件2)的基础上,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其背景要素、市场评估、产品及服务、投资规模、项目团队、规划和效益、风险防控、社会效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建议表见附件3)。基本条件如下: 1.项目3年内已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且出资比例或所占股权不得低于30%。 2.项目须无知识产权纠纷,非国家禁止、限制类,申报人及项目所属主体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 3.项目具有原创性、可行性,符合所在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商业发展前景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 4.项目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合法用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5.项目所属主体为民办非企业的,申报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6.以下情形不在申报范围:①项目已被认定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②项目所属主体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③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发生过变更;④申报人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⑤已被认定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的申报人不可再次申报。 7.项目须在项目所属主体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如项目所属主体分布在多个地区,须向总部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不得跨地区申报。
扶持标准
1.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3万元、低于6万元的,按照每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3万元补助。 2.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6万元、低于20万元的,按照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的50%补助。 3.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20万元,按照每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10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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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4/21/art_77276_9763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