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

来源: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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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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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吉林省省属科研院所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全职和柔性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全职引进的,引进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柔性引进的,引进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外或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参加过高水平研究; 2、近年来取得过高水平创新成果; 3、拥有转化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 4、我省急需紧缺的具有特殊技能的创新创业人才; 特别优秀、业绩特别突出、贡献巨大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扶持标准
1、全职引进人才在三年计划期内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10万元资助资金,用于个人生活补贴和科研补助,原则上各占50%。 2、柔性引进人才在三年计划期内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资助资金,用于个人生活补贴和科研补助,原则上各占50%。 3、科研院所应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支持引进人才牵头组建专业团队,推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梯队建设。
申报材料
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吉林省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申报书》(见附件); 2、身分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证书; 4、劳动合同、编制证明、所在单位任职文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5、创新成果证明材料; 6、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任务书等科研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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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19年吉林省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的通知

http://kjt.jl.gov.cn/xwzx/tztg/201908/t20190808_6026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