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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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
申报条件
申报创业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 (二)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确定。 (三)所在企业在渝工商登记时间不超过5年(从登记当年起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项目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能够吸纳5人以上就业。 (四)所在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不低于20万元,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30%(允许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 (五)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报创新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回渝工作时间未超过5年(含申报当年)。 (二)申报人创新能力强,有较好培养前景。 (三)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保证每年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四)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带动就业能力。
扶持标准
(一)创业类资助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资助,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 (二)创新类资助分为重点、优秀和启动资助,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和5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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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http://www.cq.gov.cn/zsyz/rcqszc/content_33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