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引进来渝的创新人才)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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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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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建筑业,产业园,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高技术服务,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在近3年来渝或近期拟来渝工作,在海外取得博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且符合创业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放宽到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生于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后每年在市内工作不少于6个月。 二、引进来渝的创新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引进到全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工程技术项目的,应能够解决该领域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或者曾是海外相关重大科技(工程技术)项目的核心科研(技术)团队成员。 2.引进到在渝高校、科研院所的,须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近5年以通信作者身份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过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引进到中央在渝企业、国有商业金融机构和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应是在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4.引进到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是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须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获得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奖励。
申报材料
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http://emis.ciat.cq.cn/emis)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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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第九批重庆市“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j.cq.gov.cn/View.aspx?id=25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