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科技人才)项目分江苏外专百人计划(以下简称“外专百人计划”)和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外专工作室”)两类组织实施。
(一)外专百人计划
引进对象为高层次外国专家。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高层次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以及能够引领产业发展、产品升级、市场拓展的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优先支持个人能力与业绩突出、行业地位高并且影响力大的外国专家人选。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可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项目由所在设区市科技局汇总审核,部省属单位直接提交省科技厅审核。每个设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项,每家部省属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申报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在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2018年以后来江苏工作,入选后能在我省全职工作3年;具有博士学位。对有突出成绩或我省急需紧缺的人才,可突破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资格条件限制,申报时应附破格申报说明。已入选省“双创计划”或外专百人计划长期项目的人选不得申报。
(二)外专工作室
每个设区市推荐优秀不超过5个,每家部省属单位推荐优秀不超过2个。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且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受聘外国专家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违反法律的行为的;依托单位对保障条件不能落实、建设成效明显未达计划要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空置一年以上的。
申报考核对象:2018年度命名授牌的108个、2021年延期考核的10个外专工作室。
外专工作室考核申报材料由依托单位报至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初审,部省属单位直接提交省科技厅审核。各设区市科技局和部省属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所有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重点审核外专工作室是否有效运行,审核后出具初审意见,报送省科技厅。
申报材料
(一)外专百人计划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审查表(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名称填写为外国专家姓名,以护照英文姓名为准。项目附件材料清单和要求见申报书。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送(申报网址:http://kjjh.jspc.org.cn)。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可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提交的最终版保持一致。
3.各设区市科技局和部省属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核,汇总推荐,并将信息平台导出的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盖章后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外专工作室
1.工作室依托单位填写并提交《2022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绩效考核申请书》(见附件)和考核周期内的相关项目附件材料。申请书一式五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四份左侧装订成册,一份采取活页散装,每份均需加盖公章;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目录按照《项目附件清单及审核表》中的序号标注(例如:附件3-1)。考核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3月11日17:30前报送至各设区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2.各设区市科技局和部省属单位对照《项目附件清单及审核表》审核材料,并加盖公章,汇总各单位申报材料并刻录光盘,提交初审名单和初审意见,请于2022年3月14日17:30前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