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来源: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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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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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全职在辽工作2年以上,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等工作;在文化艺术领域从事创作、表演、教学、理论研究、管理、宣传等工作。 2. 学术水平高,研究成就显著,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主持完成国家艺术基金、获国家级重要奖项的重大项目,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 3. 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4. 社科领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 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7. 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获资助后,须在辽宁工作满5年。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 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 《辽宁省 “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并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 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填写审核意见、推荐理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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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kjt.ln.gov.cn/tztg/gztz/201908/P0201908063536694891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