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博士后计划扶持项目

来源: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申报时间: 2022/05/08-2022/05/1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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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汽车制造业
申报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新近进站或拟进站到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办理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省的博士后设站单位,不包括定向委培等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其中,新近进站人员是指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拟进站人员是指已初步与我省设站单位达成进站意向,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 (二)拟进站申请人须为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其中,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三)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科研诚信,遵守科学伦理,恪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综合能力。 二、申报范围 “卓博计划”主要资助如下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在我省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攻坚的重点产业以及我省重点支持的优势产业链(卓越产业链)从事研究工作: 1.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网络与通信、高端软件、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 2.先进碳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领域; 3.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产业领域; 4.化学药、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产业领域; 5.新一代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新能源产业领域; 6.其他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技术产业领域。 (二)在我省支持的重大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1.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2.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等高层次人才团队; 3.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4.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 5.列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三级甲等医院的设站单位。 (三)在国家和省创新发展急需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1.在前瞻性基础研究领域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从事研究工作; 2.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3.在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须为一级学科)从事研究工作。 (四)在其他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扶持标准
省财政按每名入选者两年共30万元标准,分年予以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入选者的生活补助,不抵扣设站单位提供的工资等待遇。资助经费从入选者完成进站手续并到岗起按月计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资助经费统一拨付至“卓博计划”入选者所在的设站单位,设站单位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提取管理费。 鼓励各地、各设站单位设立博士后重点支持计划,对“卓博计划”入选者在科研经费、住房、津贴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人员队伍。 一、建立“卓博计划”入选者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期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二、鼓励“卓博计划”入选者出站后留苏工作。 各地、各设站单位要制定博士后留苏工作的生活补贴、支持职业发展等综合性配套激励支持措施。入选者出站考核合格后,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先办理进编手续,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没有岗位空缺的,可超岗位聘用,待岗位空缺时优先纳入岗位管理。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优先录用“卓博计划”入选者。 三、“卓博计划”入选者出站后留苏工作的,按规定程序纳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以及省“双创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
申报材料
“卓博计划”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综合遴选等方式开展。 (一)揭榜领题 聚焦我省卓越产业链建设关联博士后研究课题,由“卓博计划”工作专班组织专家评审产生2022年度博士后招收课题揭榜领题榜单(榜单单独下达);揭榜领题榜单优先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倾斜。入选榜单设站单位对照入选课题确定1名领题博士后,并通知其于5月15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管理服务—“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各地、各有关设站单位于5月17日前线上审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厅。 (二)单位(企业)举荐 1.各有关设站单位根据“卓博计划”工作专班确定的举荐指标(举荐单位名单附后,举荐指标单独下达),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择优确定举荐人选。其中,由本单位两院院士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该院士可直接举荐合作的博士后1名,不受单位举荐名额限制。 2.举荐单位(企业)通知获举荐的博士后于5月15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管理服务—“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栏目”,按要求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各地、各有关设站单位于5月17日前线上审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厅。 3.省人社厅按工作专班议定方案将举荐对象材料分送至各有关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举荐对象经专班成员单位审定盖章后,于5月25日前报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 (三)名校优选 1.个人申报。个人综合条件优秀且博士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高校的申报人于5月15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管理服务—“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交至设站单位。 2.单位审核。各地、各有关设站单位对申报人所研究的方向是否符合我省优势产业链建设需求、博士是否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高校进行审核,并于5月17日前在线提交至省人社厅。 (四)综合遴选 未通过揭榜领题、单位(企业)举荐、名校优选等遴选方式的人员,均可申报参加综合遴选。申报人于5月17日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管理服务—“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各地、各有关设站单位于5月20日前线上审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厅。 申报网址: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博士后管理服务—“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栏目”(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申报前,请各设站单位、申请人及时登录注册。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8日至15日(综合遴选放宽至5月17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4/28/art_77278_10434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