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国际前沿,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或世界级科学家的潜力。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 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具有相当于正高级职称水平)。
3. 坚持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学术技术处于国际一流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带领高水平科研团队的能力及经历。
4. 身心健康,全职(每年不少于9个月)在渝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3位完成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排名第1位完成人。
2. 担任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主要技术负责人或国家级“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带头人、全国一级学会主要负责人,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3. 在《Nature》(《自然》)、《Science》(《科学》)和《Cell》(《细胞》)或相当学术层次的刊物,以前2位作者身份发表学术文章并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
4.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人才,以及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引进来渝工作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5.与上述条件相当,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创新、作出突出贡献或拥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授权发明专利,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高层次人才。
在渝“两院”院士可自愿申报,直接进入评委会认定环节,不占当年名额。进入“两院”院士增选的有效候选人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扶持标准
重庆英才·优秀科学家支持周期为3年。“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等具有培养成为“两院”院士潜力的优秀人才,在第一个支持周期结束后,可申报第二个支持周期。
(一)享受《实施办法》规定的支持措施。
(二)对入选本项目的在渝“两院”院士给予每人50万元人才奖励金和200万元研究支持经费。对其他入选专家,给予每人30万元人才奖励金和120万元研究支持经费。研究支持经费按年度发放。
(三)直接列为市委联系专家,定期组织参加国情市情研修考察、健康体检、休假疗养等有关活动。
(四)支持入选专家及团队创建国家或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中心、野外科学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基地。
(五)支持入选专家优先获得市级科技发展资金专项(项目)支持,在课题研究、平台设置、表彰奖励名额上予以倾斜。
(六)入选专家所在单位要精心制定培养支持方案,可根据本办法确定的培养支持经费,按一定比例配套人才奖励金和研究支持经费,并在人才配备、设备配置、经费使用、技术路线决定等方面给予自主权,精简优化管理流程,营造良好科研环境。
(七)对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入选专家,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级人才项目、荣誉称号和科技奖励。鼓励入选专家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团体,以及重要的评审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