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带徒”计划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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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
申报条件
(一)大师带徒 领衔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均可聘为大师。学徒须为拔尖技能人才或技术骨干团队,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企业中的大师与学徒原则上应属于同一企业,鼓励院校中的大师带培企业技术骨干。 (二)名师带徒 企业在职且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具备带培学徒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可选聘为名师。名师与学徒原则上应属于同一企业。
扶持标准
(一)每位大师同期最多带培5名学徒,每带培1名学徒,按每满12个月资助6000元标准给予奖励资助,最长资助24个月。资助经费由市人才发展基金列支。 (二)每位名师同期最多带培2名学徒,每带培1名学徒,按每满12个月资助4000元标准给予奖励资助,最长资助36个月。资助经费由市人社局部门专项经费列支。 奖励资助于学徒培训期满,带培的学徒取得高一等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后一次性拨付,主要用于大师、名师的个人生活事项。奖励资助不得与其它补贴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大师(名师)带徒培训申报表; (二)天津市大师(名师)带徒培训协议书; (三)天津市大师(名师)带徒培训计划; (四)大师(名师)资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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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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