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征集

来源: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 2.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能够深入分析和研究知识产权问题; 3.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或专业技术领域实践经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4.作风正派,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  5.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侵权判定、技术事实认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1.专业技术专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库专业技术专家。 (1)从事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 (2)从事专利审查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或经所在单位推荐业务能力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入库专业技术专家。 2.知识产权管理专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库知识产权管理专家。 (1)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 (2)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或执法工作,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3.知识产权法律专家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对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深入研究,能在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法学教师、法学科研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应具有四级高级法官或高级检察官(含)以上等级, 或者一级法官、检察官任职3年以上;律师应具有二级律师(含)以上职称,执业经验丰富,从业声誉良好;其他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内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实践工作的,应取得相当于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 4.知识产权经济专家 对知识产权经济领域有专门研究或深入了解,并在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评估等相关政策,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等相应执业资格,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职业资质。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证书复印件; 4.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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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征集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专家的通知

http://zscq.tj.gov.cn/zwxx/tzgg/202105/t20210531_5466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