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来源: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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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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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汽车制造业
申报条件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从海外引进的,须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7年8月31日(含)前回国,以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已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人选,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支持的项目负责人可优先推荐。已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人选不再纳入此计划推荐范围。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优秀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由各区科技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负责遴选推荐,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由各区科技局负责推荐(各类推荐表详见附件1、2、3、4,各单位推荐人选限额详见附件14)。 2.已入选前五批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且经市科技局推荐尚未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人才及国家青年拔尖人才的人选,今年可以继续参加申报和评审。市科技局将根据专家评审排序结果择优向国家科技部推荐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相关人员不再重复授予第六批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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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xjs.tj.gov.cn/xinwen/tzgg/201907/t20190729_145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