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职称申报

来源: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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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高技术服务,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我市(含驻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中从事科技信息、激光、核物理技术、软科学、科技管理等专业的在职专技人才;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在津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专技人才和外籍人才。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三)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正反面打印,并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 2.《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一式10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最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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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xjs.tj.gov.cn/xinwen/tzgg/201908/t20190809_145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