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友谊奖

来源: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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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具有外国国籍,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 (二)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在促进与中国人才交流和培养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五)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六)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 (七)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八)已获得天津市“海河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优先推荐中国政府友谊奖。已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的不再重复申报。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推荐单位需在线填报《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并将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盖章扫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填报内容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其中业绩介绍部分字数在600字以内,重点表述被推荐人近年来在参与“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创新创业,推动五大发展理念,传播中国声音,以及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 (二)证明材料。申报人业绩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反映申报人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来津后解决的重大技术或管理难题的佐证材料;外国专家来津后主持(参与)的重大项目、重点课题的有关报告及批件复印件;取得主要成果(获奖证书、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的证明;在华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此类材料以附件上传的方式,上传至系统对应位置。 (三)其他材料。申请材料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术语等必要内容的解释说明,外国专家本人简历,本人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等,这些材料均以附件上传的方式,上传至系统对应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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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xjs.tj.gov.cn/managecol/ZCWJ0923/kjjzcwj09233/202104/t20210426_5436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