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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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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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2020年1月1日后,全职来津工作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协议),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格型人才: (一)具有精算师资格; (二)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最近一个年度年检通过,已经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会手续; (三)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 (四)持有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不含外省市派驻),且最近一个执业年度考核称职。 已获得过此项资助的人员不得申报。
扶持标准
给予引进的精算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资助;给予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执业律师,一次性3万元奖励资助。
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请表》; (二)精算师证书、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证书、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以及在津执业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用人单位及区人社局、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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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110/t20211014_5649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