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迁入奖励

来源: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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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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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其他,汽车制造业
申报条件
1、外省市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市的 2、外省市高新技术企业部分迁入我市的,实行过渡期政策,过渡期限为在本市注册日起一年。
扶持标准
1、外省市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市的,按照首次通过认定给予奖励。 2、外省市高新技术企业部分迁入我市的,企业在过渡期后一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首次通过认定给予奖励,并由所在区对企业过渡期内未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部分给予相应补贴。 注: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规模小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2亿元(含)以及2亿元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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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kxjs.tj.gov.cn/xinwen/tzgg/202006/t20200628_157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