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

来源: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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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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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在北京市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报送材料为电子材料。 1.归口单位推荐函、人选汇总表扫描件各1份(说明推荐过程并加盖公章)。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电子数据文件和盖章扫描件各1份。 电子数据文件:登陆rsb.appms.cn“首页—下载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载安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填写后生成数据文件,文件后缀名为“.RPU”; 盖章扫描件:软件填写后A4纸打印,由申报人签章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扫描。 3.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内填写的奖励、荣誉、承担重大项目等证明,证明材料应与填写内容完全一致。如无证明材料或出现不一致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材料包括: (1)附件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附件2:获奖证书; (3)附件3:获得基金资助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4)附件4:代表性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重要学术专著目录、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5)附件5:承担科技项目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6)附件6: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材料; (7)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需提供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报送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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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www.bjrcgz.gov.cn/sword?tid=SwordCMSService_article&articleId=06fb960b0123469fbf1abd295cab1294&catalogId=3e328dd7b2484c82a4f7b8562764fc58&themePath=them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