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

来源: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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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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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评选范围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为首都科技工作做出积极贡献,且评选当年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的优秀人才,均可参加“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的评选。 我委重点围绕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医药健康、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科技服务业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提名单位)开展推荐工作。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五年内在工作岗位上做出较大成就和贡献。 本届评选表彰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倾斜。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一般不建议纳入评选表彰范围。
扶持标准
认定为“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系统打印生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材料 个人需使用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通过北京人才工作网(bjrcgz.gov.cn)注册、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系统登录注册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人员),按照要求和提示填报信息,并将填报数据通过系统提交至提名单位审核。提名单位审核通过后,通过网上系统上报材料至我委。 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29日-9月6日,各提名单位提交数据截止时间为9月18日。 (二)纸质材料 具体包括: 1.《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从“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直接导出。 2.《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的,需提供征求意见表,一式两份;其他推荐人选不需提供。 3.《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候选人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推荐书》从“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直接导出,附件材料需按照系统默认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相应封面和目录。 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以上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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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http://kw.beijing.gov.cn/art/2020/8/27/art_736_528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