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来源: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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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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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候选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以及享受北京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候选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五份,在申报表“申报单位意见”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区人力社保局或市属委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公章。填写相关推荐意见,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二)申请报告一式四份,加盖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2500字左右。主要内容应包括: 1.技能大师简介。包括技能大师的职业素养、技能水平、工作业绩、突出贡献、获奖情况等方面; 2.工作室建设情况。包括制度建设情况、工作室成员情况、工作场地及设施设备情况、项目开展情况、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等方面; 3.工作室所在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及政策措施、上一年度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对工作室的相关支持和激励措施等方面; 4.成立大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包括计划目标、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以及下一步落实《行动方案》的相关工作计划。 (三)推荐工作室建设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四套,独立装订。内容包括: 1.技能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行业或省部级以上奖励、专利、论著以及技术革新成果等; 2.工作室主要成员的相关资料; 3.工作室的主要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图片资料、技能人才培养及重要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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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007/t20200703_1938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