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

来源: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一、评选项目和范围 1、扶持项目共设作品、人才、机构3类12项。 作品类设优秀短片类、长片类、系列片类、理论文献片类、国际传播类5项;人才类设优秀导演、撰稿、摄像3项;机构类设优秀栏目、播出机构、制作机构、组织机构4项。 2、参评扶持项目的国产纪录片须已公开播映。参评优秀国际传播类的项目须在海外主流平台上播出过;参评其他项目的作品须为经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影视播映机构或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互联网机构首次播映的原创作品。参评扶持项目原则上应为入选当年国产纪录片季度推优的作品。 优秀理论文献片须为取得总局颁发的《理论文献影视片播映许可证》的作品。 优秀制作、播出机构,须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通过广播电视传媒机构管理部门年审且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广播影视制播机构。 优秀创作人才,须有作品入选当年国产纪录片季度推优,并没有违反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不良记录的纪录片主创人员。 二、评选标准 优秀作品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记录新时代、展现新风貌,聚焦中国梦、中国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奋斗发展;积极反映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中国制度、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优秀人才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扎根人民、扎根生活,思想端正、业务精湛、社会责任感强。优秀制作机构创作力量强、制作水平高,并在当年生产创作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精品。优秀栏目、优秀播出机构应不断扩大国产纪录片播映规模,积极展播展映优秀国产纪录片。 1、基本评选要求。 (1)优秀短片类、长片类、系列片类、理论文献片类、国际传播类,要记录新时代、展现新风貌,积极展现当代中国价值观念,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国优美自然风光,传播科学思想文化,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优秀短片类,作品单集时长不超过30分钟;优秀长片,作品单集时长30分钟以上;优秀系列片,作品单集时长不限,集数在3集以上。 (2)优秀导演、撰稿、摄像,要坚持正确创作方向和文艺思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遵循国产纪录片艺术规律,具有积极创新意识,体现高超创意能力。表现手法独到恰当,实践能力出色,作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导演;充分考虑题材要求和受众需求,脚本结构精当、文字精到,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撰稿;拍摄理念新颖,视觉表现力独特,能够以纪实风格的镜头语言增强作品表现力、冲击力和感染力的摄像。 (3)优秀栏目,应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积极播出国产纪录片,形成良好的社会导向,年播出国产纪录片占比须在70%以上。每期播出时长不少于30分钟,播出周期不低于每周一期。 (4)优秀播出机构,年播出纪录片300小时以上,每天播出纪录片不得低于30分钟。 (5)优秀制作机构,纪录片生产制作达到一定规模的国有和民营纪录片制作机构,且有作品入选当年国产纪录片季度推优,能够主动参与国产纪录片宣传、推广及市场交易等相关工作,对国产纪录片发展起到积极的市场推动作用,运营良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6)优秀组织机构,在推优工作中组织有序、协调有力,季度推优片目名列前茅或有突出进展的省级广播电视部门的处室。 2、优先考虑条件。具备以下条件的,将予以优先考虑、重点扶持: (1)原始创新强。在理念思维、艺术手法、题材开拓、表现手段上具有创造性,体现纪录片领域最新成果和较高水准。 (2)社会影响大。具有持续社会影响力,发行量、收视率、点击量、播出频次都有良好表现,引发媒体普遍关注和讨论,在国内外重要纪录片节展中获得较高评价,获得党和政府有关奖励,被教育部门和部队列为思想政治教育教材。 (3)市场反响好。积极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和生产模式,在推广营销、市场培育、资本运作、进入院线、开发衍生产品方面取得重大成效。 (4)传播范围广。积极适应媒体融合趋势,在生产创作营销各环节注重运用互联网思维,具有明显全媒体传播特征,在各类媒体传播上取得良好效果。 (5)技术应用新。做到内容与技术相互支撑,积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前期调研、挖掘受众需求、进行市场营销。瞄准广播影视最新技术成果,增强国产纪录片表现力、吸引力、感染力。
扶持标准
1、扶持项目评审坚持优中选优、精益求精原则,扶持项目数量根据评审当年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 2、获评扶持项目,均可获得相应资金扶持(优秀组织机构除外)。扶持资金依照年度扶持项目专项资金额度、获评项目类别确定。优秀组织机构授予相应荣誉予以表彰。 3、获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优秀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的作品、个人和机构,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举办国产纪录片年度推优活动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拨付扶持资金(优秀组织机构只颁发荣誉证书)。 4、成立优秀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宣传司,负责具体工作。
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3份。 2、申报优秀栏目,须提供5期节目的高码流MP4、MPEG等格式的视频文件2份(以U盘或硬盘邮寄),栏目年度国产纪录片播出总量及国产、引进纪录片播出比例,并说明选购选播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的优秀国产纪录片数量、时长。 3、申报优秀播出机构,需提供年度国产纪录片的播出总量、国产纪录片的外购(非本单位制作)比例、国产与引进纪录片播出比例,并说明选购选播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的优秀国产纪录片数量、时长、播出时间。 4、申报优秀制作机构,须提供机构年度国产纪录片产量(合拍片需单独说明)。同时,说明本机构制作的纪录片获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的数量。 5、其他可以体现传播效果的材料,如收视率、点击率证明、播出机构播出证明、国内外销售情况证明、媒体报道材料等。 申报表一式三份,以上其他材料一式2份,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0年4月6日前寄送至我局,总局不接收参评单位直接报送。我局以收到邮件材料时间为准,逾期将无法参评。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总局2019年度优秀国产纪录片及创作人才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gdj.beijing.gov.cn/zwxx/tzgg2/202003/t20200331_1750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