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来源: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05/13-2022/06/14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机器人,高端装备
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2)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符合(2)(3)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经与在基金办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项目。该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技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其在职的单位申请项目,申请时须提供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项目获得资助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3.符合条件的海外科技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通过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1)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项目执行期在聘任期内; (2)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 在申请项目时,须提供依托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文件。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技人员申请时,须由依托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相关研究。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上述推荐意见、导师签字函件、依托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申请人为海外科技人员、在站博士后等)等材料扫描为PDF文件,上传系统,并将原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 5.以下科技人员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正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项目、课题任何一类支持的。 (2)198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出生的。 (二)申请人管理规定 1.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1项市基金项目。 2.科技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市基金项目:(1)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1项(含)以上的;(2)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2项(含)以上的。 3.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和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 4.申请人连续两年申请市基金面上项目(含专项)未获资助暂停申请市基金面上项目(含专项)1年。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在市基金项目资助周期内须在依托单位任职。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指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研究专题项目(含课题申请人)、面上项目(含面上专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 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研究类课题。 科技人员负责在研市基金项目、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在市基金项目申请通知发布之日时资助期未满的项目、课题。 科技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是指作为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申请的市基金项目以及作为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的在研市基金项目。 (三)特别提示 市基金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申请人应对此予以承诺。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基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扶持标准
(一)面上项目与面上专项 面上项目主要资助科技人员在项目指南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面上专项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项,研究年限不超过3年。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定位于发现和培养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开展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平均资助强度10万元/项,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 各类项目的最终资助强度将以批准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预算为准,请申请人根据研究项目的实际需要填报申请资助金额。
申报材料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系统登录地址如下: 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 二、项目接收 项目接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电子申请书接收 1.申请人撰写 申请人于2022年5月13日后登录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请于2022年6月14日16:00前通过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温馨提示: (1)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2)2022年6月14日16:00后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停止服务,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 2.依托单位审核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6月21日12:00 3.依托单位提交 依托单位通过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提交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至6月21日16:00 温馨提示:2022年6月21日16:00后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二)纸质申请书接收 1.申请书打印 依托单位可于2022年6月22日至7月1日12:00组织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申请书须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书集中接收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15:00前集中接收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的纸质申请书(过时不接收)。 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申请书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原件是指经申请人和单位签字盖章并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的纸质申请书。 (2)提交纸质申请书时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项目清单,该清单可通过系统打印。若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数量少于清单中项目数量时,需注明未提交项目的数量、申报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和未提交原因。 (3)不接收邮寄的纸质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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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2022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kw.beijing.gov.cn/art/2022/5/12/art_736_629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