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来源: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05/13-2022/06/14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事项 (一)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2)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3)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项目或课题的工作经历; (5)具有国际合作研究经历或曾在国(境)外连续工作、学习、进修12个月(含)以上。 2.申请人须获得如下任一种方式的推荐: (1)得到相关领域的两院院士、战略科技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的推荐(共2位); (2)得到在京国家实验室、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三城一区”管委会、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委会的推荐(共1家)。 “三城一区”和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理机构推荐的代表性企业可向管委会推荐申请人,管委会根据本单位制定的推荐项目组织管理规定,结合项目经费配套情况和应用场景开放情况择优推荐。 推荐人、推荐单位应秉承严谨的态度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查,每名推荐人推荐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年度。推荐人、国家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的推荐信应包括申请人的学术水平、项目的前沿性及独立性、项目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的紧密程度等;“三城一区”管委会和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委会的推荐信应包括申请人与本园区重点产业的关系、经费配套企业情况及出资金额、管委会监督企业配资到位情况的承诺、园区为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提供的政策条件与服务等。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上传推荐信的电子版(PDF文件),“三城一区”和中关村“一区十六园”推荐的还需上传申请人与匹配资金企业签订的匹配资金协议。纸质推荐文件的原件应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 3.以下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北京杰青项目: (1)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市基金项目的; (2)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2项(含)以上的; (3)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 (4)获得过北京杰青项目资助的; (5)正在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北京学者计划、首都地区领军人才等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的; (6)正在申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等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且在支持期内的。 4.国际合作及研究团队事项 (1)国际合作 申请人应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的原则,与国(境)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知名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吸引国(境)外杰出科技人才来京从事研究工作。研究期限内双方互访累计在12个月(含)以上。 (2)研究团队 研究团队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骨干组成,研究骨干应包括国(境)外合作者,不超过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参与项目研究,但不作为研究骨干。 研究骨干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和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合计不得超过3项。上述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是指作为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申请的市基金项目以及作为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的在研市基金项目。 (二)特别提示 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研究类课题。市基金项目是指重点研究专题项目(含课题申请人)、面上项目(含面上专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在研市基金项目、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在市基金项目申请通知发布之日时资助期未满的项目、课题。 市基金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基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扶持标准
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北京杰青项目”)是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导向,以培养造就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目标,鼓励北京地区的青年学者,通过实质性国际合作,围绕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前沿研究。北京杰青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100万/项。其中,“三城一区”管委会和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委会推荐的联合资助项目由市基金出资50万/项,企业匹配资金50万/项。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项目申请指南,用以指导项目申请。
申报材料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系统登录地址如下: 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 二、项目接收 项目接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电子申请书接收 1.申请人撰写 申请人于2022年5月13日后登录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请于2022年6月14日16:00前通过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温馨提示: (1)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2)2022年6月14日16:00后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停止服务,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 2.依托单位审核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6月21日12:00 3.依托单位提交 依托单位通过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提交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至6月21日16:00 温馨提示:2022年6月21日16:00后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二)纸质申请书接收 1.申请书打印 依托单位可于2022年6月22日至7月1日12:00组织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申请书须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书集中接收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15:00前集中接收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的纸质申请书(过时不接收)。 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申请书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原件是指经申请人和单位签字盖章并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的纸质申请书。 (2)提交纸质申请书时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项目清单,该清单可通过系统打印。若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数量少于清单中项目数量时,需注明未提交项目的数量、申报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和未提交原因。 (3)不接收邮寄的纸质申请书。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2022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kw.beijing.gov.cn/art/2022/5/12/art_736_629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