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发展资金-服务外包转型升级项目(培训机构培训后补助)

来源: 北京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8/22-2022/09/1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现代服务业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如实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表。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规定期间)的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额不低于50万美元。
扶持标准
对培训机构新培训从事服务外包业务、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通过服务外包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培训后补助。申请机构应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
申报材料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资金补助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开展服务外包业务情况,申请项目执行或完成情况,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同一项目未申请或享受其他财政资金等; (2)企业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 (4)规定期间内的服务外包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5)规定期间内的服务外包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6)规定期间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格式参见附件1); (7)结汇凭证及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承接跨国公司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而由跨国公司境内机构代为支付的服务外包业务收入,须提供相关业务凭证复印件); (8)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项目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2); 还需提供: (1)北京市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后补助申请表(格式参见附件5); (2)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大学以上学历证明; (3)培训机构颁发被培训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及被培训人员缴费凭证的复印件。培训机构为学校的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三方为:培训学校、服务外包企业、毕业学生)复印件;其他培训机构需提供培训人员缴费证明、与在我市“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中登记的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培训人员为近三年在京大学毕业的,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22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sw.beijing.gov.cn/zwxx/zcfg/gfxwj/202208/t20220822_2796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