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创业孵化扶持

来源: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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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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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产业园
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在中关村示范区海淀园、朝阳园、亦庄园内注册的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从事集成电路功能研发、设计、应用及相关服务的法人企业。 (1)取得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2)未取得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签订劳动合同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成立两年以内的初创型企业具有集成电路研发背景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 ②主营业务拥有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③已成功流片; ④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2.集成电路服务平台 在中关村海淀园、朝阳园、亦庄园内,由集成电路企业、产业技术联盟、专业机构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用户单位共同成立。 3.系统整机企业 (1)注册在北京市,且经营规模达到10亿元(含)以上; (2)由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推荐。 4.入驻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中关村电子城集成电路设计创新中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二、项目周期 所申报项目应为已执行项目,且合同执行期及所提供的发票等付款凭证须发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最终支持金额按照合同已执行金额确定。
扶持标准
1、支持以集成电路设计为重点的创新型孵化器建设,根据服务企业的数量、服务效果、人才吸引、产业集聚等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2、鼓励集成电路创业企业发展,对首次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不超过获得投资总额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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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6〕37号)

http://zgcgw.beijing.gov.cn/zgc/zwgk/tzgg/1098739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