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计划项目(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项目-天山创新团队)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6/29-2022/07/2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农业
申报条件
“天山创新团队计划”项目跟踪科技和产业发展趋势,围绕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和优先方向组织实施。 项目定位 1.“天山创新团队计划”以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认定为基础,以培育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人才为核心,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 2.“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的研究方向须与项目指南支持方向和要求一致,团队建设须符合自治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认定相关要求。 3.“天山创新团队计划”申报主体为稳定团队,也可根据任务分工跨机构、区域、领域、专业合作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组成优势团队联合体。 支持方向 1.支持领域 农业、能源、资源、材料、信息、先进制造、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人口与健康等。 2.目标任务 (1)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集中突破影响大、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产品和重大工程(项目)。 (2)围绕引领、支撑自治区优势特色、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全链条技术开发和示范应用。 (3)围绕科技前沿和发展战略,开展基础性、探索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 申报要求 1.推荐单位、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天山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组织申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推荐单位为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地、州、市科技局,已授予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权限的高校、科研院所、园区。 3.申报单位为在新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同一团队只能通过一个途径推荐,不得重复推荐。 4.创新团队成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负责人具有较高科研水平,有承担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经历。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良好经营业绩、研发投入和科研条件。 5.团队负责人为申报单位职工或全职聘用人员。非申报单位职工或全职聘用人员的核心成员应签订用人合同或单位合作协议(期限覆盖项目执行期),除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外,还应明确成果使用、处置及收益分配内容。团队负责人为国家和自治区重大人才计划(工程)引进人员的,须达到相应人才项目规定的最低合同年限。 6.为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好的效果,团队依托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支持条件,团队应由具有相对优势专业人员构成。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 申报指南中所有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单位注册,获得单位帐号后,方可建立用户申报帐号。由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2.各推荐单位在“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审核推荐,并将项目在线提交至自治区科技厅。 3.项目网上提交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签章齐备的项目申报书(必需是带“正式上报版”水印的材料,A4幅面,双面打印,一式3份)报送至项目归口管理处室,不受理个人材料的报送。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发布2022年度第二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kjt.xinjiang.gov.cn/kjt/c100264/202206/d5a1950290a244778c56440e5673f7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