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农业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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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一)参赛选手条件 返乡入乡在乡创业创新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能工巧匠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者。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 2.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促进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满18周岁(截止2020年12月31日)。 4.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从事创业经营1年及以上(截止2020年12月31日)。 5.近五年内不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激发创造活力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可持续性、引领性和核心竞争力。 2.参赛项目要体现扎根乡村、发展产业,所属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制造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信息产业和其他乡村新型服务业。 3.经营规模适度,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创业模式和经验做法可借鉴可推广。 4.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先进适用,市场竞争力较强,符合环保理念。 5.鼓励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涌现的各类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参赛。 6.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7.在往届农业农村部(自治区)举办的全国(宁夏)农村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青创先锋奖)的项目不得参赛。 (三)参赛项目分组 根据项目经营主体(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创办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和营业收入情况对参赛项目进行分组,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含)。 2.成长组。创办时间在10年(含)以内,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
扶持标准
(一)大赛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网络人气奖2名、优秀组织奖若干,鼓励优秀参赛选手和组织单位。 (二)推荐获奖项目参加第五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创意项目大赛,对推荐项目进行指导、培训及相应的服务工作。 (三)对获奖的项目及其主体在享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妇联相关政策和项目上给予倾斜;评选宁夏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予以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获奖项目负责人为女性且符合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优先享受自治区妇联贴息贷款政策扶持;凡是参赛的项目均可作为“宁夏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库”储备项目,享受有关农村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孵化、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并对典型事迹予以总结推荐,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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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举办第四届宁夏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

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nmttz/202106/t20210622_28959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