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扶持标准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到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视同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认定前一年度销售收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重,分层次给予不同额度的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一)认定前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00万元(含)~500万元的,视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重一次性给予30~40万元奖补资金;
(二)认定前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视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重一次性给予50~60万元奖补资金;
(三)认定前一年度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视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重一次性给予70~80万元奖补资金;
(四)认定前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